根据教育部学生司《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增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材料审阅、综合评定,拟推荐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—4月17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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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13日
初审:王 越
复审:田 峥
终审:郭天宝